王又曾(1927年3月5日—2016年5月27日)
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與力霸集團創辦人,晚年因涉及嚴重的經濟犯罪案件而流亡美國,其生平充滿傳奇色彩且極具爭議。
以下為王又曾的生平簡介:
早年發展與發跡
出生與成長: 出生於湖南長沙,少年時期在舅舅的百貨店擔任學徒。18歲時開始經營日用品與棉紗批發。
赴台與初期創業: 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,據傳當時攜帶約200兩黃金。抵台後曾投資毛巾廠、軍中樂園,並在台北創辦「仙樂斯舞廳」。
接掌力霸: 王又曾因結識嘉麵、力霸公司董事長翁明昌(翁大銘之父)而進入核心商界。1977年翁明昌猝逝,王又曾接掌經營權,隨後迅速擴張版圖,跨足水泥、百貨(衣蝶)、飯店、金融、電信及媒體等多項領域。
政商關係與高峰
王又曾在台灣政商界極具影響力,以長袖善舞著稱:
政治職務: 曾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、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。
商界領袖: 長年擔任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、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等職。
全盛時期: 其家族事業群龐大,子女多在集團內擔任要職,在台灣商界曾有不可一世的地位。
力霸掏空案與流亡
東窗事發: 2006年底,力霸集團因鉅額虧損申請重整,隨後爆發大規模掏空、詐貸與內線交易案。
潛逃海外: 2006年12月30日,王又曾與妻子王金世英(金晶)在案發前夕離開台灣,經由香港、新加坡等地輾轉逃往美國。
債留台灣: 根據調查,王又曾家族涉及掏空與詐貸金額高達新台幣700多億元,造成金融體系嚴重損失。王又曾因此被列為台灣十大通緝要犯之一。
晚年與逝世
子女受累: 王又曾流亡美國後,其多名子女因涉及力霸案遭判刑入獄。
客死異鄉: 2016年5月27日,王又曾在美國加州10號州際公路因連環車禍當場身亡,享年89歲。隨著他的去世,相關刑事訴訟獲法院裁定不起訴或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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